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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作为一个世界性的热点议题为各国政府所重视,困难的程度和采取的措施因各国国情而有所不同,且在发展中国家表现的尤为突出。虽然近年来我国对中小企业的发展给予了更多的优惠政策,融资环境,生产环境等都有所改善,但这并没有彻底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其仍旧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包括:中小企业融资配套的政策法规存在缺失,中小企业融资的政府监管不够健全,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制度不够完善,中小企业自身制度建设不够规范等。针对这些具体的问题拟采取以下几项措施:制定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的各种单行法律,完善已有的《中小企业促进法》;改进监管方式以掌握足够的信息对中小企业的融资进行引导和监管,明确监管责任;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进行重新架构,明确其地位;加强中小企业自身的制度建设,如财务、成本、质量制度,以及企业信息披露制度和产权制度。本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先介绍了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内源式融资模式与外源式融资模式,然后对中小企业融资的立法现状,监管现状和守法现状进行了分析,掌握了中小企业融资的初步情况。第二部分,承接上文,对中小企业民间融资困境进行了原因分析,如政策法规的缺失,监管体制与担保体制的不健全,自身制度的落后等。只有认真全面分析了问题的症结所在,才能真正解决问题,所以认识问题和分析问题尤为重要。第三部分,采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对域外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的法律体系,监管机构以及担保体系方面的措施进行了分析,对比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法律制度所存在的不足,以期探寻一种更为有效和适合的模式来开拓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新局面。第四部分,通过对以上现状原因,域外情况的概括,针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具体情况,分别在立法,监管,担保,自身建设方面给出了解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