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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的政府行为为研究对象,着重研究政府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的作用空间。论文采用了比较、实证与规范等多种分析方法。
论文对有关政府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研究文献进行了综述,明确了政府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中不可或缺的作用。论文通过回顾我国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历史沿革,提炼出具有代表性的三个模式,即上海模式、萧山模式和深圳模式,并从政策环境、担保对象以及政府参与程度等方面,深入分析了这三个模式的共性与个性。在此基础上,论文选择苏州、泰州以及盐城三个城市信用担保体系及其政府行为作为我省苏南、苏中以及苏北地区的代表,与上述三个模式进行了差异性比较分析,提出适合三个城市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模式。论文最后通过概括总结,为我国信用担保体系的完善以及其中政府行为的改进提出一般性政策建议。
本文首次从政府行为的角度集中研究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论文认为政府行为不能背离市场调节,但是政府行为与市场调节的结合必须因时因地有所不同。论文对于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具有理论和实践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