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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指出:“实现社会治理创新,有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是社会治理创新的必然途径。”十八届四中全会则强调:“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过程中占据着重要作用,应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服务、权益维护等方面的作用。”随着社会组织数量的增加和类型的不断丰富,社会组织已逐渐深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成为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主体,参与了社会治理进程。但目前,中国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力度相对有限,发展程度较弱,参与社会治理的过程中也伴随着各种问题。南昌市作为江西省的政治、经济、文化、商业、教育、科技中心,社会组织广泛活跃于各个领域,成为南昌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力量。在这种情况下,研究南昌市社会治理创新和社会组织活力激发问题就显得尤为关键。本文以公共管理理论为指导,以江西省南昌市社会组织为研究对象,基于南昌市社会治理和社会组织的发展现状,在社会治理创新视角下,分析南昌市社会组织活力激发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本文按照“理论分析——现实分析——政策建议”的框架思路,在社会治理视角下,就社会组织的概念、南昌市社会组织发展现状及作用发挥、活力激发相关尝试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进行研究探讨。本文分为前言、正文、结语四章三部分。第一部分即前言部分,为理论分析阶段,阐述了选题缘由,研究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论文主要研究思路。第二章至第三章是本文的第二部分,即正文部分,分四个方面论述了南昌市社会组织活力激发现状:第一方面,主要阐述南昌市社会组织发展基本情况;第二方面,讲述南昌市社会组织活力激发所采取的对策、所取得成效、带来的启示;第三方面,结合第二方面内容,对南昌市社会治理创新、社会组织活力激发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阐述了导致问题的原因;第四方面,结合全文,详细阐述了从法律、政府、社会组织自身三个方面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对策。结语部分重申了南昌市社会组织活力激发的重要性,强调了社会治理创新视角下南昌市社会组织活力激发的重要作用,并明确表达了对南昌市社会组织活力激发的期许。本文的特色在于,以社会治理创新为视角,全面分析南昌市社会组织对于社会治理的重要性,一方面研究分析社会组织发展意义及南昌市社会组织发展现状;另一方面阐述了南昌市社会组织活力激发所采取的对策、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可行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