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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当下我国已步入发展机遇和社会矛盾并存的关键时期。在社会转型这个兼具传统和现代的混合社会形态中,价值观念多样化、利益主体多元化、社会结构阶层化、社会关系复杂化,因而群体性事件频发,它的存在直接影响到我国社会的发展和稳定,成为政府和大众关注的焦点。基于此,促进与改善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越发重要。本文论及的“政府社会管理职能”,是各行政主体为调整社会利益关系、回应社会诉求、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对公共事务的管理,营造一种稳定的社会秩序,有效地增进与公平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各种行为、路径与机制的总和。本文以我国2008年发生的标志性群体性事件为案例,从行政管理学、社会学的角度,着眼于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对整个群体性事件的过程进行了深刻的反思。首先,概述2008年所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引出现实的社会问题,特别是无组织的群体性事件;其次,整合群体性事件和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关系架构,分析政府社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最后,从建设和谐社会这个更高的角度出发,在政府社会管理理念、运行机制、政府社会管理的方式和政府社会治理网络等方面给出尝试性的结论。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紧密联系中国实际,从社会转型期出现的群体性事件出发,以两者的相互关系为特殊的切入点,采用案例形式,通过对2008年的标志性群体性事件发生过程的追踪来反思和分析个体行为异化为群体性事件的过程中各行为主体是如何行动的,进而揭示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存在的问题,如何为维持稳定的社会秩序,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文中的研究具有针对性和前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