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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中的赏赐行为在中国古代源远流长,《甘誓》曰:“用命,赏于祖”,足见早在夏代,赏赐行为已经被运用于军事管理中。唐代作为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军队中赏赐行为的运用也有很大的发展。安史之乱打破唐王朝的盛世局面,朝廷官军和叛军军队中实行的赏赐行为深受当时社会局势的影响。因此,论文主要针对安史之乱期间朝廷官军和叛军中的赏赐行为进行研究,探讨军队内的赏赐问题,分析赏赐行为实施的变化及与当时社会的联系。论文重点探讨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安史之乱期间朝廷官军和叛军军队中的赏赐内容问题。赏赐内容主要为官爵赏赐和物质赏赐,此外还有一些以“飨士卒”为代表的其他类型的赏赐。在多方因素作用下,朝廷官军中出现十分严重的滥爵现象,施行的物质赏赐较少。叛军中所施行的官爵赏赐与物质赏赐都不多,叛军以劫掠为重要赏赐方式。第二,安史之乱期间朝廷官军和叛军中的赏赐权和赏赐支出来源及其变化的问题。唐朝廷的赏赐权受社会局势的影响而变化。在安史之乱中,唐朝廷失去主要赏赐支出来源,这也是唐朝廷下放赏赐权的原因之一。叛军中的赏赐权随着叛军最高首领的更迭而产生变化,威望不足的首领往往掌控不住赏赐权。叛军的赏赐支出来源主要为范阳、两京和邺郡等地,此外叛军多劫掠民间以充赏赐。第三,安史之乱期间唐朝廷和叛军两方势力对部族兵的赏赐问题。唐朝廷征召以回纥为首的部族入援,并对这些部族兵赏赐丰厚。在发动叛乱前安禄山对部族兵赏赐丰厚,发动叛乱后,叛军对部族兵的赏赐多是以允许其劫掠为主,少有直接的物质赏赐。部分部族兵不满于叛军的吝赏,产生叛逃行为。第四,安史之乱期间唐朝廷和叛军所进行赏赐行为的实施,包括惩罚措施和赏罚作风等。恩威并济是上位者行事的重要准则,惩罚措施凸显赏赐行为的价值。本文将唐朝廷和叛军两方势力赏赐行为的效果同两方势力所实行的惩罚措施相结合进行研究。安史之乱期间,朝廷官军和叛军两方军队中的赏赐具有赏赐对象和赏赐内容的多元性特点。多数情况下,赏赐行为起到积极作用,但有时赏赐行为对士气并不能起到鼓舞的作用,重赏之下未必有勇夫。部分情况下,赏赐行为甚至助长受赏者的野心,造成严重后果。安史之乱期间朝廷官军和叛军两方军队中的赏赐具有混乱性的特点,这一切都受到当时动荡的社会局势所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