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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利用网络、短信、电话等不同的途径,通过虚构各种事实,例如“彩票中奖”、“奖品领取”、“电话欠费”、“信用卡消费”等各种情况和手段,针对不同人群的诈骗犯罪行为在不断增加。这样,很大程度上侵害了广大群众的合法利益,同时这些诈骗行为对于整个社会也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电信网络诈骗正是利用了公民对于网络的不熟悉和轻信他人的心理,让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从而将自己的财物错误处分,最终给被害人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和精神上的损失。虽然《刑法》中对诈骗罪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没有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作出明确规定,在电信网络诈骗中帮助取款行为的认定上,学界和司法实践都存在差异。本文主要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帮助取款行为角度进行研究,内容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进行简单概述,阐述相关的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情况,并电信诈骗犯罪中帮助取款行为不同判决的案例进行分析;第二部分,在对帮助取款行为认定的客观因素中,先是阐述了帮助取款行为与电信网络诈骗行为的关联性,然后从不同时间点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电信网络诈骗的既遂与否两个方面讨论对帮助取款行为认定的影响;最后第三部分,阐述如何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者及帮助取款人的主观故意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