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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美国2007年次贷危机所引发的金融危机爆发后,影子银行成为了监管层、学术界以及金融业界的热点话题。20世纪七八十年代金融自由化及金融创新的发展,带来了影子银行规模的急剧膨胀,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影子银行的发展通过增加金融体系的层次性促进了融资效率的提升,但也带来了风险的迅速积累,影响了金融体系的稳定。随着银行表外业务的快速增长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不断壮大,中国金融业进入了规模快速发展与结构深入调整阶段,影子银行已成为中国金融体系的新生力量。中国影子银行体系具有自身的独特性,其最突出的特点是以“商业银行为核心”。基于这一背景,本文从商业银行这一微观主体的研究视角切入,分析其影子银行业务及其风险,具有较为重大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本文首先对影子银行相关文献进行了梳理,对影子银行业务等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阐述了相关的理论基础,分析了我国影子银行业务的发展历程,在此基础上归纳总结了中国影子银行业务的特点,并对其发展模式、规模测度等进行了分析。进而以我国A股36家上市银行为研究对象,使用其2010-2019年的年度面板数据,对影子银行业务的风险及其治理进行了实证研究,在此基础上,针对影子银行业务发展及其风险治理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本文的研究为完善影子银行业务的监管体制与监管制度提供了理论依据,量化了影子银行业务对银行违约风险及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影响,有效地将金融科技与影子银行业务风险治理结合起来,进一步丰富了影子银行业务理论。本文的主要内容和研究结论如下。第一,本文的影子银行业务特指商业银行所从事的影子银行业务。金融稳定理事会指明影子银行是金融创新与规避监管共同作用的产物,不受传统银行监管框架限制的同时,又具有传统银行所具备的信用转换、期限转换及流动性转换等功能。金融结构、金融市场发展及金融监管环境的国别差异,导致了影子银行业务的形式差异。就中国而言,其影子银行业务最大的特征就是以商业银行为核心,因此,本文选择从商业银行这一微观视角来界定影子银行业务。商业银行影子银行业务是基于其他金融机构为通道,商业银行将信贷资产伪装为表内其他资产或转移至表外,向具有融资约束的企业提供的“类贷款”业务。从本质上来讲,商业银行影子银行业务是基于监管套利而进行的资本运作,是“类信贷”业务。监管政策的变化带来了商业银行影子银行业务形式的变化。在目前现有的监管政策下,影子银行业务主要表现为买入返售类金融资产业务及应收款项类投资业务。因此,本文通过计算这两类业务的规模在银行总资产中的占比,以此来度量商业银行影子银行的业务规模。第二,商业银行影子银行业务对银行违约风险具有显著影响。实证研究表明:(1)商业银行在开展影子银行业务的同时,显著扩大了个体层面的银行违约风险;(2)与中小型银行相比,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影子银行业务对银行违约风险的扩大效应更显著;(3)与宽松型货币政策不同,当实施紧缩型货币时,商业银行的影子银行业务对银行违约风险的扩大效应更显著。进一步的研究发现,商业银行从事影子银行业务对银行违约风险的强化效应,主要通过杠杆率机制和净息差机制来实现。第三,商业银行影子银行业务对系统性金融风险具有显著影响。本文以中国A股36家上市银行为研究样本,采用Co Va R值测度了我国上市银行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值。对于影子银行业务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影响,本文从理论模型推导和实证计量模型回归两个层面进行了研究,其结果均表明商业银行从事的影子银行业务会带来系统性金融风险,随着影子银行业务规模的扩大,其带来的系统性金融风险也会随之增加。实证计量模型经过回归检验,进一步发现,影子银行业务在金融体系内的风险扩散效应在大型商业银行这一群体内尤其显著。第四,金融科技发展能有效抑制商业银行影子银行业务规模,进而能有效削弱影子银行业务所引发的银行违约风险和系统性金融风险。商业银行对前沿数字技术手段的应用,有助于获取更多借款人信息,有效控制金融风险的发生,催生出新的金融服务模式,给传统金融市场、业务模式和金融机构等带来显著影响。本文研究结果显示:(1)金融科技的发展能有效抑制商业银行的影子银行业务规模,进而能削弱其所引发的银行违约风险和系统性金融风险;(2)与中小型银行相比,金融科技发展更有效地抑制了大型商业银行的影子银行业务规模,进而能削弱其所引发的银行违约风险及系统性金融风险。进一步的研究发现,金融科技发展对影子银行业务的抑制效应主要通过风险控制机制和信息甄别机制来实现。最后,针对商业银行影子银行业务的规范发展及风险控制,我们从不同层面提出了相应对策。具体来说,从国家宏观层面来看,一是要统一口径,规范影子银行业务发展;二是要加速利率市场化进程,合理引导影子银行业务发展;三是要完善影子银行法律体系,规范影子银行业务;最后要依托金融科技发展,使金融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从金融监管层面来看,商业银行影子银行业务是金融体系的一部分,必须调整金融监管模式,从分业监管向综合监管过渡;提高监管指标的灵活性,实行分阶段、分类监管;建立相互融通的监管体系,强化监管部门之间的协作;积极利用好金融科技,助推有效金融监管。从商业银行自身层面来看,要厘清影子银行业务边界,采取不同的影子银行业务管理模式,防止风险交叉传染;要提高银行自身的风险防控能力,开辟新的业务模式;要提高银行报表的透明度,为检测影子银行业务风险提供便利;要加强对金融科技先进技术的使用,有效抑制影子银行业务发展,降低其所引发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和银行违约风险等。本文研究具有一定的创新,具体表现在:一是研究对象新颖。从商业银行这一微观主体入手,探讨其所开展的影子银行业务及其风险,实现了影子银行与商业银行两个范畴的结合。已有相关文献中,较多将影子银行视为中介机构,是金融体系的组成部分之一,较少立足于商业银行这一层面来进行分析。二是研究内容较为全面。将银行违约风险与系统性金融风险相结合,探讨影子银行业务的风险,并从抑制影子银行业务规模这一层面来有效防控其风险。以往研究侧重于分析影子银行业务的某一层面的风险扩散效应,而本文既分析了影子银行业务在银行自身层面的风险,也分析了影子银行业务在金融体系层面的风险。两种不同层面的风险也表现出了不同的异质性,影子银行业务影响两大风险的传导机制也有所不同,相应地,我们应从不同角度来有效控制两大层面的风险,规范商业银行的影子银行业务发展。三是研究的时效性较强。将商业银行影子银行业务与金融科技的发展相结合,探讨金融科技的发展如何有效抑制影子银行业务的发展,进而降低其风险。金融科技的发展,有助于抑制商业银行的影子银行业务规模,从而能抑制其风险的扩散。在数字经济时代,金融科技的发展对金融体系带来了较大的影响,本文选择商业银行层面的影子银行业务为研究对象,重点分析了金融科技对其风险的有效治理,由此将金融科技与影子银行业务有效衔接起来,为有效控制影子银行业务的风险提供了新的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