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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学说最早由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并在列宁领导的俄国十月革命之后由理论变为现实,但是革命先辈们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一直处于探索之中。中国共产党人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在总结国内外社会主义建设成败经验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即:“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之后的社会主义实践中,江泽民同志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丰富和深化了人们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人的本质的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人的本质理论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重要阶段:第一,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自由自觉的劳动是人的“类特性”,生产劳动是人类作为类存在的本质;第二,马克思在1845年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从人和人的社会关系方面揭示人的本质,提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第三,马克思在1845年9月至1848年夏初与恩格斯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明确提出“人的需要是人的本质”,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人的本质的理论。社会主义本质和人的本质理论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人的本质理论是社会主义本质论的出发点和归宿,是社会主义本质论的哲学基础;同时,社会主义本质论的发展有利于促进人的本质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在落后国家成功建立并兴旺发展的典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为人的本质的全面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制度保障、思想指导,极大地促进了人的本质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