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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电子商务是一种新型的农产品流通模式,此模式通过电商平台的资源整合与协同管理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促使各流通主体实现有效对接,并整合信息流、物流、资金流、商流来优化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零售等各个环节,使流通链条上的各成员根据流通中的劳动分工和地位,发挥其在价值创造中的功能和作用,同时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以及价格和货源的稳定,最终通过合作共赢的利益分配机制,保障流通主体的利益流转。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工流通企业与电商企业全面对接融合,推动线上线下互动发展,并加快建立健全适应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标准体系,支持农产品电商平台和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为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电子商务运用到农产品流通中,第一,在很大程度上缩减了农户与消费者的中间环节,使农产品流通效率大大提高;第二,由于电子商务消除了农产品流通链条上多余的流通主体,因此在很大程度上节约了纯粹流通费用、保管费用和运输费用,从而保证各涉农主体可以获得更大的收益;第三,可以解决由于市场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盲目生产问题,解决了长期以来普遍存在的农产品产销失衡的难题。此外,农产品电子商务为农民进入市场提供了便利性,并增加了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减少甚至避免了农民增产不增收问题的出现,极大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本文从政治经济学视角对肥城市农产品电子商务展开分析,尝试运用农业基础地位理论、资本循环和周转理论以及马克思的流通理论探讨农产品电子商务的特点,并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了制约肥城市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因素,最后在此基础上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研究发现,交易主体对农产品电子商务的认知水平、交易主体的信息化水平、农产品的品牌化和标准化程度以及物流的发达程度等是影响肥城市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因素。据此,为了推动肥城市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一要加强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宣传和引导,提高交易主体对农产品电子商务的认知水平;二要引进国内外中高端人才,并加大本地农产品信息化人才的培养力度;三要重视农产品的标准化和品牌化建设,打造知名度高的地域品牌;四要整合物流资源,促成市、镇、村全方位的高效物流体系;五要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六要优化农产品的电子交易环境,加强信用监管与网络安全建设,完善网络支付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