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框架下中国国有企业补贴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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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WTO框架下中国的国有企业补贴不仅要受到以《SCM协定》为核心的WTO补贴规则的一般规制,而且要受到中国入世法律文件的特别规制。本文在对规则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着重以相关规则为框架,从国际法的角度来审视国内问题,探讨中国国有企业补贴法律问题以及如何合理运用WTO补贴规则,以对目前我国面临的新的贸易战提供指引和参考。除引言和结语外,正文共分四章:第一章对WTO框架下规范国有企业补贴的一般规则作概括性介绍。从WTO补贴规则的存在基础谈起,以《SCM协定》为核心,对涉及国有企业补贴的具体规则进行简要分析,包括补贴的定义、对发展中国家和转型经济国家的例外规定。第二章对中国国有企业补贴的类型和性质进行分析。目前,中国国有企业补贴的类型主要包括:税收优惠、政策性亏损补贴、优惠贷款和特殊基金等。通过分析指出,国有企业补贴可能构成专项性补贴和可诉性补贴,会对国际贸易产生潜在的贸易影响。第三章主要针对中国入世文件中关于国有企业补贴的特色规则进行论述。将“接合理论”作为“中国特色”规则的理论基础,并对这些特色规则进行评价,包括:关于国有企业补贴的专项性标准、计算中国补贴的非市场经济方法、排除中国援引私有化的例外以及中国逐步取消对国有企业的补贴缺乏过渡期。这些特殊规则正是发达国家日益增长的惧怕中国作为一个新经济力量崛起的真实写照。第四章以中国目前面临的新的贸易战为契机,从政府的角度对WTO框架下中国国有企业补贴问题提出对策思考——中国政府一方面要继续清理和调整对国有企业的补贴政策,一方面要学会充分利用WTO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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