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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二十五年(1155)十月,秦桧去世,标志着“绍兴和议”以来十余年的“秦桧专权”体制开始瓦解,宋高宗开始“复亲庶政,躬揽权纲”,对以宰辅为核心的中枢体制(三省和枢密院)进行调整,即罢去秦桧得以长期专权的宰相兼任枢密使的战争时期特殊体制,恢复北宋建国以来“二府”分立的和平时期常态体制。在此过程中,高宗又是以枢密院作为突破口,首先任命签书枢密院事汤思退“兼权”参知政事,这是中枢体制调整的开端。其后,进入全面调整阶段。高宗以“急召缓用”的方式,谨慎地选择宰辅人员,并下诏今后不准宰相兼枢密使。在半年无相期过后,高宗任命沈该、万俟卨为相,并升汤思退为知枢密院事,随即陈诚之任同知枢密院事。枢密院在长贰齐备后,高宗又对枢密院官员提出“录圣语”和“台谏录报”制度进行了恢复。绍兴二十九年(1159),高宗对宰辅人员又进行了两次大的变动。在第一次变动中,通过对陈康伯和其所兼权枢密院事两方面分析,探讨了此次“二府”互兼的特殊性情况;在第二次变动中,将“机速房”的罢免和人员变动均置于大背景下探析,更加明晰了高宗的心态。王纶与高宗的对话,可作为高宗对于调整的基本定位。在参知政事陈康伯拜相,王纶升为知枢密院事后,标志着调整后的宰辅人员变动的基本定型。在人员和制度均达到了高宗的标准后,高宗立储,正式宣告历时四年多的中枢体制调整基本完成。调整完成的中枢体制对于南宋中期的政局,如高、孝之际的稳定过度、孝宗朝的“中兴”局面、孝、光两朝没有权相政治,皇权强化等方面或许有一些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