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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随着我国入世五周年的到来,我国在经常项目下已实现可自由兑换,但资本项目下的兑换仍受到严格管制。面对世界国际资金流动自由化的浪潮,为促进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推动国内经济与世界经济的一体化进程,我国加快实现资本项目下自由兑换进程的必要性也日益凸现。但是,资本账户开放是一项风险很大的自由化改革,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由于国内资本市场不完善,微观经济主体缺乏竞争力等现状,决定了资本项目开放的过程必然是有步骤有策略的,而不能是一蹴而就的,因此采用“渐进式”的开放模式无疑更具有现实可行性。在此背景下,QFⅡ和QDⅡ被看作一国间接开放资本项目的理想制度。我国己于2002年12月1日起正式实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QFⅡ制度,因此与之相对应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Ⅱ)制度也日益引起理论界的关注。2006年4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5号公告”宣告QDⅡ大门的开启。本文从QDⅡ制度在中国的发展现状入手,首先回顾了QDⅡ在中国两年多时间里的发展历程及QDⅡ产品目前普遍亏损这一现状;然后具体分析了在QDⅡ制度发展过程中,政府、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这三个不同主体所遇到的问题和障碍,以解释目前QDⅡ实际收益率令人堪忧的原因;最后,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笔者通过借鉴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实行QDⅡ制度的成功经验,对QDⅡ制度涉及到的三个主体针对性的提出了一些发展上的建议。由于QDⅡ制度在中国还处在试点探索期,针对其可行性以及对资本市场冲击的研究比较多,但结合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对其发展策略进行的研究则比较少,这也是本论文的一个独特之处。在当前“次级债”危机全面爆发的背景下,QDⅡ的不同主体应该如何进行海外投资的组合管理,以获取QDⅡ投资的最大收益,对于扭转目前QDⅡ产品普遍亏损的现状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