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省会城市人口的集聚对省会经济增长有着正负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省会城市的人口上升为专业劳动力的集聚、中间产品的规模经济和地方性的技术外溢提供了条件,以省会城市为核心的城市群成为省域经济增长的发动机,也是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另一方面,城市人口过多导致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犯罪等一系列问题产生,"大城市病"困扰着广大市民和城市管理者。为探究各省会城市人口集聚是否存在、达到最优及其对该省(自治区)经济增长的影响,本文通过对我国26个省份(自治区)1997-2014年的省级面板数据的实证检验,得出以下结论:(1)我国省会城市人口集聚度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显著的倒"U"型关系。在省会城市人口增长的初始阶段,省会城市人口集聚度的上升对省域经济增长有显著的带动作用;达到13.89%时,对省域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最为显著;若集聚度进一步上升,其对省域经济增长的抑制作用逐步显现。(2)2014年的数据显示,各省省会城市的人口集聚度分布差异性明显,长春(吉林)、哈尔滨(黑龙江)、武汉(湖北)、海口(海南)、贵阳(贵州)、西安(陕西)、昆明(云南)、西宁(青海)、乌鲁木齐(新疆)这九座省会城市人口集聚度严重超过最优值,这对各省的经济增长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石家庄(河北)、呼和浩特(内蒙古)、南京(江苏)、合肥(安徽)、福州(福建)济南(山东)、广州(广东)以及南宁(广西)的省会城市人口集聚度比较接近最优规模。(3)笔者选取广州、济南、长春、武汉、西安、成都六座省会城市,分析了这些省会城市对该省其他城市的经济辐射水平和省会城市的城市人口集聚度变迁,发现,省会城市规模过大、城市体系不合理的省份,其省会城市的经济辐射强度不均,对边缘城市的经济辐射能力很弱;同时发现,均衡的城市体系有助于保持省会城市人口保持在适度规模。进一步的分析发现在适度人口规模的省会城市都有一个经济、社会等发展水平与之相当的副中心城市。因此,各省(自治区)应该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培育副中心城市,分流省会城市人口,优化城镇体系格局,实现省域经济增长的双轮驱动。最后,本文为培育副中心城市提供了宏观性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