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环境污染事关全人类的福祉,历来是学术界重点关注的问题。有大量文献讨论了污染物排放量的影响因素,其中一支文献集中探讨财政分权因素对环境污染的影响。基于中国实际,我们研究了财政分权对环境污染的影响,并讨论了两种可能的影响机制,获得了一些新的发现。第一,我们研究了省内财政分权对异质性污染物排放量的影响。现有研究主要集中在省级财政分权对污染物排放量的影响,然而,由于省级数据存在较强的内生性问题,难以精确分辨财政分权对不同污染物的影响。基于2003—2011年我国274个地级市的数据,我们的回归结果表明,财政分权增加了外溢性较强的工业废水和工业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减少了外溢性较弱的固体废弃物的排放量。为了验证上述结论,我们采用了多种计量方法对数据进行了讨论,结果表现出了一定的稳健性。第二,我们研究了财政分权影响污染物排放的第一种作用机制:政府质量。理论研究表明,在财政分权体制和政治晋升体制的双重作用下,地方政府官员为争夺流动性资源和最大化个人权力,会放松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的管制。然而,财政分权对环境污染的影响可能不是直接的,而是透过影响政府质量来间接影响环境质量。我们利用世界银行2006年对中国120个城市竞争力调查数据为该论断提供了经验证据。我们的实证研究表明,政府质量越高的地区,政府对环境质量的偏好也越高,政府质量的增加显著降低了财政分权对环境污染的负面影响。第三,我们研究了财政分权对环境污染的第二种影响机制:环境保护支出效率。如果我们将环境质量看作公共物品,那么地方政府就是环境质量的供给者,我们的问题是:财政分权是否提高了环境质量的供给效率?基于我国31省市1998年—2010年的工业三废(工业废水、工业废气和工业废渣)治理支出数据,我们首先利用数据包络分析(Data Envelope Analysis)计算出地方政府的环境治理支出效率,然后利用面板Tobit模型分析了财政分权对地方政府环境治理支出效率的影响。回归结果表明,财政分权与环境治理支出效率之间呈现负相关关系,财政分权程度越大的地方政府,环境治理支出效率也越低。我们的政策建议是:对于那些外溢性较强的污染物管理,应当统一划归中央政府管理。对于国际界河保护、跨流域的大江大河的治理以及跨地区污染防治等问题,应当强化中央的事权和支出责任;中央政府可以通过税收和转移支付等手段,对各地区进行资金补助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完善政府质量,提升公民的环境监督权,通过优化政府支出结构、加强城市环境管理来消除效率损失;通过采取公私合营等方式,引入多元利益主体以增进政府环境保护支出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