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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论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两个英译本进行对比研究,试图把纽马克的翻译理论与法律文件翻译实践结合起来,并提出法律翻译的评论标准以及实用的翻译技巧.文章由四部分组成.第一章简单介绍翻译理论.作者首先列举三位学者对"翻译"概念的不同解释,然后对当今西方和中国的翻译理论作了一个回顾,同时表明作者的观点:翻译理论对翻译实践起重要的指导作用.随后,文章详细介绍纽马克的语义翻译及交际翻译,包括其定义,不同点,与直译和意译的区别等.作者提出法律文件翻译应采用语义翻译和交际翻译相结合的方法.第二章讨论了英语国家保险法律的语言特点.作者总结出在词汇方面,专有名词,古语词及正式词语的使用是其特色,成对使用的词语及"shall"也频繁出现.该章归纳出法律英语的基本句型,指出状语的复杂性及位置多变性是构成法律英语长句的主要原因.第三章是该论文主体,首先作者认为严复的"信、达、雅"虽意义深远,但法律文件有其特别之处,应重新建立法律翻译标准.文章提出以"正式,准确,简洁,可读性"作为评判法律翻译作品的标准,并以此为框架对两个译本进行详细研究.正式语体是法律语言最明显的特点之一,文章举例说明专有名词及使用古语词和正式词语有助于体现法律语言的正式特点.准确是法律语言的基本要求,作者通过比较两个译本,指出使用一些翻译技巧.如避免用假对应词,谨防误用错词,正确处理带文化色彩的词语,合理安排修饰语顺序,辨析近义词词义等,有助于获得准确的译文.简洁的重要性在法律界越来越受到重视,文章提出译者应消除语义重复,若可能则用词代替词组,且要正确使用代词.然后文章探讨了如何提高译文的可读性,即尽量使译文清楚、流畅、地道,这一点在当今法律翻译界也少有人论及.最后,文章得出结论:语义翻译和交际翻译方法在法律文件翻译中起重要作用.另外,考虑到汉语和西方语言分属于不同语系,译者在应用西方翻译理论时要特别注意汉语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