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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民法典编纂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民法典的编纂在要放眼世界,善于师夷长技以自强,注重借鉴与移植他国优秀法治文明成果的同时,还必须回归本土,抓住民法生活化、社会化的特质,重视并挖掘本土法文化。少数民族习惯法作为中华法文化的一枝独秀,其生命力异常旺盛,而其中关乎少数民族繁衍生息与个人人生起承转合的婚姻家庭习惯法值得受到关注。布依族婚姻家庭习惯法包含了独特的婚姻行为与家庭关系规范,它体现布依族人民的传统婚姻观,彰显独具魅力的文化内涵,是构成该民族文化、法律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笔者选取了贵州省黔西南州望谟县一个较为典型的布依族自然村落——新屯寨为调查样点,通过深度挖掘与分析其婚姻家庭习惯法的内容、特性、变迁表现以及存在价值,在国家力量、国家制定法不断扩张的时局中为其未来发展之路略出谋计。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正文共分为四个章节。论文引言部分阐述了研究的理论前提,以明确研究视角、界定习惯法概念,综述了国内外的文献研究成果,并描述了研究目的、方法、意义与目标。第一章表明了以贵州省黔西南州望谟县新屯寨作为论文调查研究样点,简要介绍了新屯寨这一布依族自然村寨的基本概况,并说明所采用的调查研究方法。第二章主要系统梳理了新屯寨布依族婚姻家庭习惯法的内容,包括婚姻习惯法、家庭习惯法以及其他婚姻家庭习惯法三部分。首先主要从实体与程序两方面客观真实地介绍新屯寨布依族人民缔结婚姻关系前后直至离婚的习惯规范,其次是介绍新屯寨布依族家庭如何对家产进行分割与继承的传统规则,最后介绍了其他类型的习惯法规范,如招赘上门、再婚。基于以上内容,进而分析出新屯寨布依族婚姻家庭习惯法所具有的内在特性。第三章则阐述了现代社会转型时期因社会环境与社会需求的变化,新屯寨布依族传统的婚姻家庭习惯法呈现出六种变迁形式,如从仪式婚至登记婚,包办婚至自由婚,早婚早育至晚婚晚育,婚姻缔结程序简化,婚姻纠纷解决机制优化以及摒弃愚昧落后习俗,深入探讨了引发变迁的经济、政治、文化教育三种因素。第四章主要是针对新屯寨布依族婚姻家庭习惯法的思考,分析其与国家《婚姻法》、《继承法》之间存在的冲突。认为新屯寨布依族婚姻家庭习惯法具有不可否认的价值,继而讨论分析其未来发展之路,如何达到与国家法之间的协作契合。本文创新之处在于选取了黔西南州望谟县较为典型的布依族村寨对其婚姻家庭习惯法进行调查研究,同时在内容上也涉及到家产分割与继承部分,以前的学者对望谟县的婚俗习惯研究及文献甚少,同时也很少涉及家庭习惯法方面。同时,本文不足之处是因笔者理论研究水平所限,对新屯寨婚姻家庭习惯法的理论探索所得结论不够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