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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国家的经济建设需要越来越多的土地资源给予支持,而国有土地的有限性决定了政府征收农民土地的不可避免,对农民土地的征收也必然会损害到农民的根本利益。为了缓和这一矛盾,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应运而生。我国目前的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具有强烈的行政化色彩,无法适应今天市场经济的形势,该制度已经显示出越来越多的弊端。当下,土地信访案件不断增加,各种极端事件时有发生,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得不到保障,导致这些社会问题的真正原因并不是“城市化”的天然缺陷,而是在于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不健全。因此,探讨建立公平、合理的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对于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论文首先阐述了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基础理论。认为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是土地征收制度的核心问题,是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关键;分析了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法律特性,指出土地征收的前提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并对有关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理论基础如“既得权说”、“恩惠说”、“社会职务说”、“公平负担说”、“特别牺牲说”做了阐释,认为“特别牺牲说”更具说服力。二是阐释了我国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立法现状。论文先总括了我国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立法规定,然后分别从补偿原则、补偿标准、补偿范围、补偿方式和补偿程序等方面加以细致阐述。三是深层剖析了我国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论文提出了我国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存在的五个方面的问题:补偿原则过于落后、补偿标准过低、补偿范围狭窄、补偿方式单一、补偿程序混乱。并指出了存在问题的原因:重公权、轻私权的传统观念制约着我国土地征收补偿立法的发展;我国土地市场化程度相对较低,对计划经济体制的路径依赖严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权能存在天然缺陷,所有权主体地位虚置;在土地征收补偿中政府的利益和角色发生错位,认为政府作为土地征收的补偿者,往往会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尽量降低补偿标准,损害农民利益;我国社会法治化程度不高,致使政府公权力“寻租”现象严重。四是完善我国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思考。论文在提出问题和分析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借鉴国外的先进制度和理念,改革和完善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提出了一些具体制度的设想:一是确立公平、合理的土地征收补偿原则;二是提高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三是扩大土地征收补偿范围;四是丰富土地征收补偿方式;五是严格土地征收补偿程序和完善救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