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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依循思想考论—理论型塑—实证研究—问题检视—方略跟进即制度建构与职权重构的思维逻辑,将行政立法置处于法经济学视域下、环境中或语境里,运用它的基本原理、方法对我国目前的行政立法进行成本—收益分析,这是一种基础性、解析型、系统化研究,它注重理论与实践的融贯;这种尝试将为行政立法的前瞻性践行迎来一个良好的发展机遇;这一视域性研究在我国尚属首涉,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国行政立法研究之不足,具备一定的学术探拓精神和理论创新勇气。
论文在思想渊源考论的基础上,对行政立法的法经济学基础性理论予以系统化型塑,及至成本—收益分析的价值考量;重点对行政立法成本与收益的基本涵意、基础性成本与收益、类划范式及其意义进行探究,并结合具体立法展开实证评析;经济分析是一种富有改进力和解释力的方法,适用于解释人类的全部行为。立法本质上是一项经济活动,它具有追求经济正当性的品质;对立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检视,尝试提出改进方略,富有创意地建议采取习惯盈储制度、试行区域性行政立法协调机制、创设立法效益回应制度来增强信度与促进效度的践行等学术观点;与之,对行政立法职权进行弱化、强化、分化、转化、净化、程序化等法制化的重构。
制度是一种生产力资源,是创造财富的重要源泉。法律是一种最廉价的、常态的规范资源与社会制度,行政立法是创设这种制度的捷径之旅;对立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理性思考并提出改进方略,凭依实现我国行政立法成本投入最小化与收益产出最大化达致有机统一;对有限的立法资源进行科学、合理地配置和有效利用,使其发挥最大效能,以避免昂贵的行政立法,从而走一条“社会代价最小、立法成本最低和收益最大”的行政立法体制革新之旅是我们的共同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