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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进行,关系到现阶段国内农村全面改革是否能够平稳有序开展。如果能够让其顺利发挥规范作用,可以达到稳定农村土地的流转的目的,这既保障了我国农民的基本权益,也为我国农业现代会农村小康化起了推动性作用。土地权属确认工作既符合农村发展的整体思路,也为土地合理有序流转提供了重要保障。确实权,颁铁证,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健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障农民合法土地权利的重要环节。从二零一零年开始,我国大量中央一号文件中曾几次涉及到关于集体土地确权的登记颁证内容,为我国土地的改革深化指明了方向。在我国城镇化加速发展,以及各项基础设施的快速扩张,农村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征收,伴随而来的是土地价值的急剧增加,征地的补偿也在日益提高,涉及到利益时,越来越多的土地权属争议开始出现,此类案件争议大、审限长,调解难,损失难计算。文章从法学角度出发,配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我国针对性规章、制度,达成土地确权工作构建机构合理、层级有序的进行,此外还针对重要的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居民合法权益保障,开展法律层面内的有效解读,通过形成的可行性举措,做到在我国继续深化农村改革的大背景下,用法律积极维护居民应当享受的合法权益,为改革提供强大助力的同时,符合我国提出依法治国的政策大背景。本文首先对已有研究进行梳理,基于已有的与我国农村土地权属确认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与法律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后梳理出论文整体思路和论证过程,结合我国农村的历史和现状,借鉴参考国外几个主要国家的土地改革制度,针对性的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本文主要分为四部分,最开始是引言,介绍了农地权属如何正确开展以及改革的社会大环境对农民的生产生活、城镇化建设、农民的正当权益履行带来的改变。并总结文献中对这类问题的一些普遍观点以及文章整体的行文思路。第一段主要明晰了各种相关概念。基于物权法对概念的界定,从概念本身以及法律层面对概念的解读上入手,为缕清产权、保障土地有序流转、公平分配土地产权等一系列程序制度的建设提供新思路。第二段从时间轴的角度比对政策以及程序的变动。比如土地的时间轴变动是私有—国有——集体所有,根据土地性质的变化完成对权属确认程序变化有效性、合理性的分析。并指出一些在程序运行中出现的纠纷及漏洞。第三段介绍了几个主要西方发达国家的土地改革制度,以及对我国土地确权工作的一些借鉴经验。第四段针对上文提出的漏洞构思改善措施。提出要从宏观层面先行界定权属确认的大方向、基本原则,其次针对具体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相应地提出整改举措,最终达到配合国家改革政策,保障权属确认顺利展开,更好的保障农民的切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