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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制度的提出,既是我国房地产税制全面改革的开端,也是我国税制改革中最为重要与关键的一步。它不仅有利于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而且是进一步完善国家税收法律体制、促进经济稳健前行的有效制度保障。物业税制度的研究、建构和实行对于我国的税制改革、经济发展以及法治建设都具有重大的意义。同时,由于该概念虽已提出,但理论上有很多重要问题亟待明晰解决;制度上也尚未进入国家立法程序,而仅仅在北京、深圳等十大城市进行“空转”运行。因此,对这一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深入探讨,其理论性、实践性意义十分重大。
目前,我国对物业税制度的研究尚属于起步阶段,对具体的理论研究也较欠缺。本文从物业税的理论基础入手,由物业税的概念、理论依据、基本特征、法律价值等方面对物业税的内涵与外延、历史与现状进行了简要的梳理和分析,以期达到明晰概念、厘清历史发展脉络的目的。同时依据现实国情来分析论述我国开征物业税的必要性,运用法理、经济法、税法、经济学、社会学等基础理论工具对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存在的问题以及开征物业税所带来的预期影响进行深入的探讨与分析,并通过整理美国、英国、日本、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已有的立法经验,结合对我国物业税立法原则、立法难点与对策的分析,提出我国物业税制度的设计构想。
物业税的理论研究与制度设计,一定不能脱离基础理论的支撑与指引,不能忽视价值追求框定的基本方向,不能仅仅照抄国外制度,而应该在理性分析的基础上结合转型期中国当下的具体情况,进行有甄别、有取舍、有创造的立法。虽然,物业税对解决当前中国房地产领域忽冷忽热的现状会有一定的效益价值,但不能仅仅将目光停留在眼前“问题的寸土”,而更应该从整体上兼顾公平价值,兼顾社会发展,兼顾其他制度整体的配套协调,将目光放得更长远,更具前瞻性,在物业税的课税要素确定上应该兼顾发展与公平,在税率和免税手段运用上应着重兼顾普通百姓的居住权和社会经济法良性发展,从而使我国的税费制度向着未来法治与经济发展的“主义的原野”,有理性、有步骤地坚定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