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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交易是自证券市场诞生以来一直存在的现象,论文从经济和法相结合的角度,就内幕交易及其相关监管政策的传统观点提出了一些疑问。
本文首先对内幕交易的概念作了界定,讨论范围限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利用内幕利好信息所进行的做多行为,并对内幕交易与市场操纵做出严格区分。在概念明确的基础上,针对反对内幕交易的主要经济学和法学理论,提出了内幕交易的核心问题在于,内幕信息作为一种财产权利,应该在多大程度上属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并建立了一个公司内幕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作为一种激励机制的模型,说明在一定条件下,法律所反对的,内幕交易所带来的“信息不平等”分配,可能提高社会总产出。
在对内幕交易本身效率问题的讨论基础上,本文就政府针对内幕交易所提出监管政策的合理性提出了进一步质疑。一方面可能因为监管本身存在的成本问题,另一方面可能是监管当局本身就并不以最大化社会福利为目的,而仅仅是最大化自身的政治支持为目的,这种情况下,内幕交易监管可能就并不能惠及普通的股东,而仅仅起到了把财富从公司内幕人员再分配到以投资银行、证券经纪公司等市场专家的手中。
基于以上的讨论,本文认为没有严格定义的、形式上的“平等”并不是我们判断内幕内幕交易效率问题的标准,自然也不能成为进行监管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