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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基于信息的快速分享,共享经济之运输业必然出现,网约车便成为典型之代表。网约车契合了市场的需求,迅速扩大,在我国已成为消费者的一种重要的出行方式。网约车的出现,提高了出租车行业的服务质量同时,也为老百姓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更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交通道路拥堵。然而,作为新生事物,网约车也存在很多问题:一是网约车对传统出租车即巡游出租车冲击大,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二是政府对相关平台企业和司机监管难度大;三是消费者权益难得到充分维护等。2016年12月23日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有了网约车监管办法,但面对现阶段多元化的运营主体以及互联网背景的新形势,因网约车涉及面广,涉及程度深等存在很多监管难题。目前,传统管理体系及思维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现代交通管制的需要,特别是网约车的出现,探索新的出路已经迫在眉睫。在上述背景下,把协同治理引入到网约车治理当中,能够丰富网约车的监管途径。在公共管理方面,协同治理是以政府,社会团体,公民等多元权力中心为基础,共同协商,共同管理,互相监督,共同为社会健康蓬勃发展保驾护航。在这里,我们把协同治理引入深圳市网约车治理之研究,重新梳理网约车暂行办法制定背景,本着理论联系与实践,通过理论分析,文献探索,案例分析,结合相关的资料及工作实践,以人为本、鼓励创新、趋利避害、规范管理等原则,着眼于政府、非政府组织、企业等基本角色,并重新定义各自角色。本论文主要以网约车协同治理为出发点,即依次从网约车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理论指导、网约车协同治理的内在逻辑、协同治理的制度保障、公共交通服务模式需协同化转型等方面入手。再者对深圳市网约车监管进行分析,主要从城市治理理念,协同治理的硬性条件等方面入手。结合调查报告,数据分析,针对深圳市网约车协同治理提出合理化提议。希望为健全及深化网约车相关监管之体制,给出具体的协同治理办法,为网约车行业进一步健康的发展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