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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古到今,住房一直都是国家和人民共同奋斗的目标。杜甫一句“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道出了千千万万中国人的共同心愿。本文以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为视阈,通过对内蒙古基本住房保障服务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分析,并且对亚洲地区基本住房保障服务经验借鉴,提出完善内蒙古基本住房保障服务的对策建议。本篇论文的研究,对于内蒙古经济发展、民族团结、文化传承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选取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的视角,一切从人的需要、人的生存发展出发,解决住房问题,完善住房服务,保障居民的住房权利。“以人为本”,改善人的生存状态,促进人类自由全面的发展,这不仅体现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也是科学发展观的应有之义。居住权是人类的基本权利,也是人们最基本的生存保障。政府通过提供基本住房保障服务的方式,将住房资源公平、合理、高效分配给低收入群体,从而改善其生活水平。自1998年住房制度全面改革以来,内蒙古房地产得到了快速发展,住房水平有了较大幅度提高,居民住房条件的改善幅度更为明显。房地产得到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一些不利的影响,比如说房地产市场失灵、房价高涨,居民的住房问题越来越突出,尤其是收入比较低的群体,因此基本住房保障服务越来越成为政府工作的重点。正因如此,笔者以“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视阈下内蒙古基本住房保障服务问题研究”为题,以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为切入点,对当前内蒙古基本住房保障服务的现状、问题、原因进行深入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内蒙古基本住房保障服务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