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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简易程序的作用,是当今世界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发展的一大趋势。近些年来,伴随着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的大幅度增长,与其他国家一样,我国也在不断地扩大简易程序的范围,许多法院还进行了简易程序方面的改革,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在总结各级法院改革成果的基础上,最高法院也在着手制定有关简易程序的司法解释,以规范其运作。而且许多法院在简易程序改革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这为我国简易程序的改革和将来的立法积累了宝贵经验。但是,目前我国的简易程序仍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如立法规定过于原则、笼统,操作性差;程序转换不规范;审判方式改革上的随意性导致司法实践中的混乱性;送达问题;诉讼费用以及简易程序配套机制等问题。本文将就我国简易程序的相关理论以及简易程序的改革与完善进行探索和分析,共分为四章。第一章是民事简易程序改革的原因及其法理依据;第二章为我国目前对简易程序的规定及其存在的缺陷;第三章为其他国家和地区关于民事简易程序的立法例;第四章为我国民事简易程序的改革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