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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注重对社会底层群体尤其是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共识,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的应有之义。新中国成立后受制于人口政策和户籍制度,对流浪乞讨人员一直采取管制的政策,直到2003年6月,救助管理代替收容遣送,自愿求助、无偿受助的关爱型救助逐步建立起来。仅2017年,全国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高达300多万人次,为实现兜底保障、稳定社会秩序、保护人权发挥了重要作用。救助成效突出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救助对象识别不准、救助需求了解不深、救助方式单一、部门配合不协调等,但其中特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难问题尤为突出,成为困扰当前救助管理工作的一大顽疾。本文以特殊流浪乞讨人员为研究对象,介绍海南省救助管理站在此类人员救助上的现状,查找存在的问题:特殊流浪乞讨人员身份信息甄别困难、相关救助部门联动度低、特殊流浪乞讨人员求助需求难以满足、特殊流浪乞讨人员难以有效安置。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国家、社会和家庭层面。在国家层面上,救助法律法规滞后,配套不完善、流出地政府监管职责缺失、缺乏专业救助管理工作队伍;在社会层面上,社会关注度低、民间资本进入度不高;在家庭层面上,突出表现在亲情关系和家庭监护责任的缺失。针对海南省救助管理站在救助特殊流浪乞讨人员上存在的问题,剖析问题原因,为提高救助效率,发挥民政兜底保障作用,保护特殊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解决特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难的顽疾,本文从三个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在国家层面上建立身份信息多方查询机制;完善救助政策法规,实现依法救助;打造技能多样、素质较高的专业救助队伍;加强救助各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救助合力;分类救助,细化救助举措;在社会层面上,创新政府购买服务,引入民间力量;建立政府救助为主、社会救助为辅的多元救助体系。在家庭层面上,大力弘扬孝老爱亲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