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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进国家治理转型,实现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新型农村社区成为农村社区发展的新形态,推动此类社区建设是解决好“三农”问题、有效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有力手段。但是具备过渡性特点的新型农村社区,它既不同于中国传统的乡村自治社区,也与成熟的城市社区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新型农村社区治理具有其自身的独特性和复杂性,其治理成效与问题并存。 本文以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为视角,以山东省德州市YQ社区为例,从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的概念和理论着手,通过实证研究深入挖掘其当前的治理现状、成效、问题和原因。本文首先从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概念入手,对新型农村社区及治理内涵进行界定。而后,以具体案例为切入点,对中国新型农村社区治理进行了分析与研究,具体而言,以德州市YQ社区为案例,结合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的相关理论,针对当前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的现状,总结其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剖析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最后,依靠治理理论的支撑,面对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主体多中心、治理方式更加多样、对于治理体制和治理能力要求更高的特点,针对治理主体地位失衡、治理方式信息化程度不足、治理体制权责不清等问题,从理顺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主体权责关系、完善治理体制、改进治理方式等几个方面对解决中国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可行性的对策、建议,力图通过这些对策建议对中国的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提供一定的指导。 笔者认为在全面推动乡村振兴的新形势下,作为新发展形态的新型农村社区应该以解决居民所需、满足社区居民的多元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所导致的社区内公共服务不均等问题。同时,此类社区治理也应是一个多方参与的共治过程,需要政府、社区居民、非政府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良性互动。所以,在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中,要做到切实落实“五位一体”理念,实现社区和谐;理顺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发挥合力作用;完善治理体制,厘清各方权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