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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增值税征收范围局限于工业、批发零售业,令增值税抵扣链条不够完整,从而导致重复征税问题,破坏了税收公平与税收中性,干扰了市场经济的进一步专业化发展,弊端越发明显。在这种情况下,国家通过“十二五规划”明确了增值税扩围改革的基调。为度量增值税扩围改革对各行业税负及政府税收收入的影响,本文提出增值额含义的税负概念,首次全面采用数学模型表述了增值税、营业税的税制形成机制,明确增值税、营业税增值额含义的税负大小主要受行业税率、成本费用率、中间投入可抵扣率、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率等因素影响,并基于投入产出表的行业数据,估计行业增值及可抵扣比率情况,通过公式测算了各行业理论税负的大小及增值税扩围可能对行业税负产生的影响;本文将行业税负的变化分析扩展到税收收入方面,结合行业结构、理论税负与行业或地区的征收比,估算了税改对全国及各省税收的影响程度。 本文指出,以增值额含义的行业税负来考量,当前税制下征收营业税的行业税负实际上低于大多数征收增值税的行业,而一旦实行增值税扩围改革,当原营业税行业适用17%或13%的增值税率时,增值税行业理论税负将降低27%或22%,而原征收营业税的行业理论税负会上升33%或降低25%。以2009年经济与财政规模推算,国家财政将为此支付3,000至6,600亿元的改革成本。具体到各个省份,来源于北京、天津、上海的税收收入变化幅度较小,考虑到分税制的情况,多数东部省份和部分中部省份归属地方的收入变化幅度相对较小,可优先作为试点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