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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几十年来,人民生活水平和医疗条件有了明显改善,人口预期寿命在不断延长,在社会高速发展的同时,人口老龄化已成为既定的事实,对于广袤的乡村来说同样如此。观察现行的农村家庭赡养关系的矛盾或焦点,可以看出有较高赡养需求的大多是高龄老人(一般是70岁及以上),历史地看,他们大多出生于上世纪三四十年代,五六十年代是他们结婚生育的高峰,而一直到上世纪七十年代末,中国才姗姗来迟地认识到所面临人口问题的严重性,并开始从放任生育动力自由迸发的状态,转而寻求能有效抑制人口膨胀的抑制力量,这就现实的造成有赡养需求的家庭多是有两个或两个子女以上的情况即多子女家庭的赡养。本文选取一个村作个案研究,地点是鲁北寿光市的一个行政村——H村,也是笔者的家乡,主要采用田野调查法进行深入访谈和参与观察,围绕多子女家庭赡养关系这一中心,对H村的相关习俗文化与养老现状进行考察。文章分为五个部分,即绪论、相关概念及理论分析、H村多子女户现状分析、影响H村多子女户养老责任履行因素分析、改善多子女家庭赡养关系的对策建议。绪论部分主要包括选题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状况、研究思路与方法等内容;第二部分重点分析了相关概念及理论;第三部分主要是对H村的基本状况、相关习俗状况、H村多子女家庭传统养老方式等展开论述;第四部分分析了影响H村多子女户家庭养老责任履行的文化、经济和社会因素;第五部分在前文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针对改善多子女家庭赡养关系的对策建议,总结了对H村多子女户家庭赡养研究的结论。研究发现,第一,传统的子女对父母无条件的孝道正在变成相对的、有条件的孝道,多子女家庭的家庭赡养优势并没有发挥出来;性别文化下的婚嫁制度制约了多女户的家庭赡养。第二,多子家庭分家行为使老人处于边缘化的弱势地位;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使农村劳动力大量外流,多子女家庭的养老资源支持减少;土地的养老保障功能在弱化。第三,农村社会体制的变革使传统社会的权威基础不复存在,乡村的基层组织随着集体经济的解体也失去了相应权威和能量,这些都给多子女家庭赡养纠纷的调解带来了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