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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制度作为政府行政人事管理方面的根本制度,对中国政府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效果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自1993年国务院颁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以来,中国以公务员制度为主体的政府人事制度就处在不断的完善和改进过程中。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和执行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中国公务员队伍的稳定和发展,但仍存在许多问题。其中较为突出的问题就是公务员的晋升制度不完善,具体表现为基层机关单位晋升渠道狭窄、晋升路径不明确、执行过程难以推进等。因此如何进一步从制度层面来解决公务员尤其是基层公务员的晋升问题,已成为完善公务员制度,稳定公务员队伍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2015年1月,中办、国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这一政策是国家进一步深化政府行政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公务员管理方式创新、稳定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所作出的重大决策调整。从执行情况来看,中国大部分省份在充分调研的前提下,进一步研究出台了符合地方实际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并认真进行了贯彻落实。从实施效果上来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使得基层公务员增加了晋升的机会,提高了工资待遇,并且调动了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但任何一项制度效果的实现都不是朝夕所能完成的。目前所执行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例如基层公务员晋升渠道依然存在局限性、缺乏实际可操作性、考评机制不完善、工资增长速度缓慢、职业规划指导性不足等。如何进一步优化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将这一政策效应发挥到最佳程度,仍需要深入研究和探讨。 本文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调研了当前抚州市乡镇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认知情况,并以此为基础,通过对调查问卷的汇总分析,进一步总结了抚州市乡镇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问题产生的原因,最后对完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对策建议提出了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