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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息息相关。然而,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问题日益突出,直接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已经引起了国际社会普遍的高度关注。我国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问题也日益严峻。给人们的日常生产和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威胁。国家特别关注环境保护问题,并明确规定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如果说污染防治是我国环境治理的主要控制目标的话,那么当前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加强对工业污染的预防和治理。其中,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就是一项重要的预防性制度措施,它可以有效地防止上市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滞后,从而造成环境严重污染和破坏,也可有效避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放不合理带来的市场风险,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我国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制度刚刚建立,制度本身难免或多或少地存在着缺陷,而该项制度实施的尚处于初始状态,再加上基础环保设施相当滞后,上市公司环境责任不明等问题广泛存在,上市公司的逐利性极有可能以污染和破坏环境的方式实现其自身利益最大化。不仅如此,学界对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制度也鲜有研究,基于此,本文以“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制度研究”作为选题,试图就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制度的完善献计献策,期盼能对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有所脾益,无疑具有极为重要的社会现实意义和重要的理论意义。全文除绪论外分为以下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阐释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制度的基本理论。首先,阐述了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制度的概念和特征。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制度,是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首次申请上市并发行股票、申请再融资、资产重组或拟采取其他形式从资本市场融资的企业的环境保护管理、环境保护守法行为全面核查、环境保护信息的持续披露、后续监管的制度。该项制度具有全面审查、要求严格、现场检查、信息公开、社会监督、绿色融资等诸多特征。其次,论述了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制度的发展历程。该项制度在我国先后经历了形成阶段、规范化阶段和完善阶段等三个相对独立的阶段。最后阐述了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制度的价值功能。该项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利于规范企业的环境行为;有利于避免因环境问题造成的投资风险;有利于促进企业良性和长期发展;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改善人们的生产和生活环境,保障社会可持续发展。第二部分,主要剖析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制度存在的问题。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制度存在的问题同时表现在立法层面、执法层面和法律救济层面即司法层面。在立法层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立法理念存在误区;制度措施出现空白。在执法层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执法内容存在漏洞;行政执法措施欠缺;执法责任机制僵化等。在司法层面存在的问题则主要表现在:行政救济渠道形同虚设;司法救济机制处于空白。第三部分,即论文的重点部分,主要论述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制度的完善。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制度涉及诸多问题的方方面面,仅我国现行的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而言,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制度应该主要从下列方面入手:重构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制度的立法理念;完善与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制度相关立法及配套措施;明确规定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制度的执法内容;创新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制度的执法方式;建立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制度的执法问责制度;推行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健全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行政复议制度;完善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司法救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