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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是相当重要的一类税种,它一方面是公司进行日常经营活动所必须支出的一项成本,另一方面也是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由此不难理解,所得税优惠对企业而言是十分有益的举措,它能够减少企业的投资费用,继而扩大投资。自2014年起,我国便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完善原先的折旧税收优惠政策,其中,最具有代表意义的两个文件分别是财税[2014]75号、财税[2015]106号。这两个最具代表性的文件中的政策,适用于我国四个重点行业公司与六大行业。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6号将优惠的行业范围,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目前已有的研究多是针对制造业展开研究的,本文以战略地位日益提高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作为研究对象。此文研究的重点在于,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公司投资效率能否随着政策的出台而提升。本文以2014年颁布的加速折旧政策作为切入点,取2011年至2013年、2015年至2018年为加速折旧政策施行前后的样本观察期,研究分析了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公司的投资效率在该政策下的变化情况。研究结果表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能够减少投资不足现象,而且没有加剧过度投资,导致投资效率较之前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就不同性质企业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下所受到的影响大小来看,对于国有企业减少投资不足的影响大于非国有企业,对过度投资的影响没有显著差异。该政策加剧了政府补贴较大企业的过度投资现象,对减少投资不足的影响没有显著差异。该研究结论不但可以推动我国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准确理解和合理利用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还可以指导政府部门科学地制定并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来降低公司税负压力并提升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投资效率,从而加强宏观调控措施协调、提高政府调控精准度。于是针对该研究结论,本文分别对企业和政府提出了若干可行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