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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标志着新一轮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开始。该方案把“明晰产权结构,促进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作为深化农信社改革应遵循的原则之首,使农信社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更加引人注目。改革七年来,河南省农村信用社监督、管理框架基本建立,但离中央要求建立的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还有很大差距,产权不明晰、管理权不到位、经营权不自主等一系列与法人治理密切相关的问题,成为农信社继续深化改革、实现科学发展的难点和关键。如何建立和完善符合河南省农信社实际的治理结构、形成有效的治理机制,对解决河南省农信社当前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更好地发挥在农村金融体系中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本文在国内外公司治理研究现状的基础上,借鉴商业银行成功的治理实践,系统地研究了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治理结构及机制。首先,通过回顾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发展沿革,分析了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存在的问题。其次,对两种国外商业银行成熟的英美模式和德日模式进行了对比研究,同时分析了国内商业银行的治理模式。以我国农村信用社治理结构为背景,提出了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应选择的利益相关者治理模式,并在此模式下构建了农信社内外部治理结构。研究了股东的构成、董事会设置、监视会的作用以及外部治理环境。最后,从董事会的决策机制、经营者的选聘机制、信用社的经营机制三个方面阐述了农信社内部治理机制,同时从外部环境着手提出了完善农信社外部治理的对策。
本文的研究特色及创新之处主要表现在:①借鉴国内外商业银行治理模式,设计了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内外部治理模式;②研究了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的要素;③提出了河南农村信用社治理机制及实施对策。
本文的研究对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建立和完善自身的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分析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