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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农业生产力得到了快速发展,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初见成效,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对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单打独斗的农民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从整体来看,现阶段我国仍处于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过渡阶段:农业生产力方式以传统、小规模分散生产为主;耕种方式以手工蓄力和传统经验耕种为主;生产组织形式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主。这种小规模的分散经营不利于现代机械化作业和高新技术的利用,严重阻碍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和人民公社体制的废除造就了村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的出现,同时国家进一步推进民主化进程,把国家权力从乡村退出,并通过完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鼓励实行村民自治,扩大乡村社会自治权,则新的乡村治理模式即“乡政村治”诞生。这种治理模式发挥了重大功能,出现了乡村社会黄金发展期。但随着乡村社会的发展实际变化,这种“乡政村治”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农村多元化的发展,公共服务缺失、公共产品质量低、人口“空心化”、农村人口老龄化等问题相继出现,严重阻碍了当前农村的发展,甚至严重拖累了农村合作组织的发展壮大。因此,发展“政社合一”模式下的股份制农民合作更加显得社尤为重要,发展新形势下“政社合一”模式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目的不仅仅是促使农户在生产发展上有合作、市场上有收益,其发展根本目的与中国共产党提出的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四个方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是内在一致的。本文在第一部分首先详细阐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定义、基本特征及基本原则。其次,详细描述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概况:联结机制牢固、发展势头迅猛、出资额不断增长等;提出了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合作社发展缺乏人才、资金;合作社内部管理尚未规范;合作社组织出现异化;合作社反哺农村建设的社会能力不强;有关合作社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以及政府推动合作社发展的行为存在偏差等。本文在第二部分分析了十里乡情合作社这种“政社合一”模式下股份制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功的因素,该合作社通过集体入股、组织制度、分红制度、管理制度、劳动制度以及监督制度的合理设计与有效安排,即成功解决了集体经济存在的困境,又为乡村建设提供了有力帮助,为其他发展集体经济的组织提供了借鉴的范式,为理论界解决集体经济困境提供了现实的依据。本文在最后根据调查结果和研究内容分析,得到以下结论:第一,政社合一的基本组织制度保证合作社发展的稳定性和产权界定的明确性;第二,股份制的运行机制保证产权实施的明确性;第三,不论是社员还是管理者、监督者还是劳动者,有效的股权激励制度设计可以解决偷懒和搭便车问题。这样的制度设计可以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集体经济困境和社会建设不足等困难,从根本上促进集体经济的发展。对于发展集体经济的组织而言,可以有效的借鉴十里乡情合作社的制度设计与安排,合理安排与设计自己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