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政下兰溪实验县自治研究(1933--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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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后,在孙中山“三民主义”精神以及“训政”理念的影响下,地方自治运动开始在全国大范围的开展起来。第二次全国内政会议以后,江宁县首先作为模板开始设立实验县,随后兰溪实验县也响应南京国民政府的号召开始实行地方自治,并最终成为了四大实验县之一。  与其他三个实验县相比,兰溪有其自身的独特之处。蒋介石钦点的县长设置、独特的地理环境与农村经济结构、县长胡次威的自治思想以及兰溪当地群众的反应都直接影响着兰溪进行地方自治的结果。本文主要考察以胡次威作为蒋介石钦点的县长于1933年至1937年在兰溪实验县带领中央政治学校师生在兰溪实验县进行一系列县政建设的。本文通过梳理胡次威在兰溪实验县推行县政建设的具体措施与前后变化来考察南京国民政府在县政建设期间取得的成就、分析南京国民政府对待训政与地方自治的真实态度以及影响其县政建设结果的原因。  兰溪实验县县政改革内容可以概括成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实验县政府内部进行的行政结构改革,主要是包括裁局开科以及具体科室规划等方面,这些措施直接提高了兰溪实验县的基本行政效率;第二,实验县政府在全县进行行政区划改革,废行里、行县区,与此同时在全县基于兰溪县已存的鱼鳞图册开始进行户口调查,进一步规范了基层管理;第三是以土地调查和赋税改革为主的地政改革,此举改善了兰溪县混乱的土地结构和赋税情况,加强了政府对基层土地制度与财政收入的控制力;最后是兰溪实验县政府对公共设施的管理,兰溪实验县政府立足于教育措施、治安管理、农村金融、农林交通等多方面,从而改变过去地方乡绅传统“绅治”模式,转向“官办自治”模式。  兰溪县在进行地方自治县政改革四年之后,因为县长胡次威的调离,又再次回到了普通县的身份。通过中央政治学校师生的一系列改革,兰溪县百姓生活水平确实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这是符合南京国民政府预设构想的。但是由于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兰溪的农村经济结构等实际原因,兰溪县的自治情况实际上收效甚微,最终流于形式。而在此其中,我们发现南京国民政府在训政时期对地方自治的实际态度其实是:即便披上了“地方自治”的民主思想外衣,南京国民政府的内在目的依旧是为了维持自身威权统治,是训政思想的“变调”,而这种将国家权力强行嵌入到地方势力之中的县政建设最终也以失败告终。  但是兰溪作为国民党中央设立的实验县,在四年的县政建设中,按照国民党官方的要求,进行了“政策”和“制度”上的实验,最后形成的独特之处,对抗战时期的“新县制”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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