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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丙种球蛋白和大剂量地塞米松在治疗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ITP)中的疗效差异。方法:采取回顾性对照研究方法,收集2013年01月至2017年11月在我院血液内科住院治疗的采用丙种球蛋白和大剂量地塞米松治疗的符合研究入组标准的ITP患者资料,共84例。依据病情轻重程度,将资料分为重型ITP(51例)和非重型ITP(33例)两组。治疗方案为静脉输注丙种球蛋白(40例)或大剂量地塞米松冲击治疗(44例)。治疗有效定义为治疗后患者获得“完全反应”或“部分有效”。对丙种球蛋白治疗组和大剂量地塞米松冲击治疗组,分析比较其治疗1天、3天、5天和随访0.5月中的血小板数值、治疗有效率和不同疗效等级(即完全反应、部分有效两个等级)。同时对两种治疗方案中的重型ITP和非重型ITP患者,进行治疗1天、3天、5天和随访0.5月中血小板数值、治疗有效率和不同疗效等级的分析比较。两组间数据比较采用两独立样本T检验或Wilcoxon秩和检验,治疗有效率比较采用Pearsonχ2检验,不同疗效等级比较采用Mann-Whitney检验。结果:对丙种球蛋白治疗组和大剂量地塞米松治疗组分别进行治疗1天、3天、5天和随访0.5月的有效率比较,结果显示在治疗1天、3天、5天和随访0.5月的有效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均P>0.05)。在疗效等级方面,治疗1天两种方案得到完全反应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但对治疗3天、5天和随访0.5月结果分别进行比较,丙种球蛋白治疗组的完全反应率高于大剂量地塞米松治疗组(均P<0.05)。非重型ITP患者,两种治疗方案在治疗1天、3天、5天和随访0.5月的有效率和不同疗效等级的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均P>0.05)。重型ITP患者,两种治疗方案在治疗1天、3天、5天和随访0.5月的有效率方面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均P>0.05);对两种治疗方案获得的不同疗效等级进行比较,结果显示治疗1天两组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但治疗3天、5天和随访0.5月丙种球蛋白治疗组的完全反应率高于大剂量地塞米松冲击治疗组(均P<0.05)。结论:丙种球蛋白和大剂量地塞米松冲击疗法对治疗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ITP)均是有效的治疗方法,两者的有效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但丙种球蛋白治疗获得的完全反应率优于大剂量地塞米松疗法。两种治疗方法对重型ITP的治疗均有效,但丙种球蛋白治疗获得的完全反应率优于大剂量地塞米松冲击疗法。两种治疗方法对于非重型ITP的治疗均有效,且在有效率和不同疗效等级两方面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