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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子弟学校是我国社会转型期农民的伟大“创举”。自产生之日起,该类学校的生存就面临着重重困境并长期处于“合情不合法”之中。本研究采用个案研究法,对北京市两所“非法”打工子弟学的“生存状况”进行了全面的呈现。在对个案学校自身办学状况及外部生存环境全面描述的基础上,分析了个案学校能够在“非法”的状态下产生并长期生存下来的内外基础及其持续性。
研究认为,个案学校能够长期生存下来的内在原因,一方面与其在办学的过程中形成的公立学校不具备或在短时期内无法具备或需很高成本才能提供的特性有关,另一方面,个案学校的生存还是建立在规避自身不足的基础之上的。由于个案学校特性中的优势只是相对的、暂时的,其生存的维持是以满足教师“教”为先、次之考虑学生“学”为基础的,其低成本运作是以潜在的安全隐患为代价的,因而比较脆弱。
个案学校能够公然以“非法”的身份在作为首善之区的北京生存十多年,原因还在于不能一蹴而就的社会转型为其提供了足以让其生存的外部基础(或外部空间),这种外部基础主要源于制度的刚性、政策的难以完善性、流动儿童教育需求存在的现实性。由于个案学校生存的外部基础在一定程度上是由社会体制的改进滞后于经济发展的速度造成的,因而随着体制的完善和政策的修订,孕育个案学校产生及生存的外部空间将越来越小,甚至最终趋于消失。
鉴于保障公民平等受教育权是国家应尽的义务,本研究以此为基础提出如下思考与建议:(1)应明确保障流动儿童受教育权的义务主体是“国家”,而非只是某一级或某一地区的义务;(2)重新定位“非法”打工子弟学校,它属于民办教育,但又不能将之等同于普通的民办学校来对待;(3)地方政府在对待“非法”打工子弟学校时应更多地“以人为本”而非“以校为本”;(4)转变观念,流动儿童教育问题的解决不会导致外来务工人员的无限增长;(5)继续降低城市公立学校接收流动儿童的门槛,还流动儿童接受公共教育的自由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