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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政府为兴办教育成立了公产会这一组织,其主要任务是清理公有款产。清理对象中固然有原属于国家的公产,但更多的则是民间基层社会长期以来形成的族产、仓储、桥会等等,只因其用于公共用途而被提拔充公。这一制度安排在地方社会引发了连锁反应,使早已存在但又掩盖于宗族等温情脉脉的面纱之下的诸多矛盾趋于表面化、尖锐化。南康县诸多案例真实地反映出,民国时期国家权力在基层乡村中的延伸与扩张,直至于以看似无可辩驳的理由剥夺民间私产。与此相对应的则是地方社会应对乏力,生存空间日渐缩小,在与国家的利益角力中日益处于不利和无奈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