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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住房制度的改革和房地产建设的加快,房地产金融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随之而生,对促进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我国在这方面起步较晚,相关制度、法规缺失,限制了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发展。本文主要结合国外的成熟经验,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从法律的角度透视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制度建设的相关问题。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简介。介绍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概念、参与主体和各参与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通过对比目前国际上通行的三种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融资模式,指出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最好采取表外融资模式,本文也是以表外融资为前提来讨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 第二部分我国发展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分析。论证了我国实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必要性,给抵押贷款发放银行和抵押贷款的借款人带来的益处,以及对促进我国房地产业和资本市场的发展所起的积极作用,从我国住房抵押贷款一级市场和证券市场发展现状、对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市场需求、法律保障等方面分析了我国目前实施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可行性。 第三部分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运行模式选择及相关的法律问题。着重研究了SPC和SPT模式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的法律障碍,认为采用信托模式运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是当前我国的现实选择。同时指出,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方面的专门法律法规,一些现行的法律法规与证券化的发展还有所冲突,在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发起人资格、债权转让原则、信用增级与信用评级、税收处理、住房抵押贷款一级市场等方面还存在一系列的法律问题,给我国实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带来许多法律障碍,文章借鉴国外在这些方面的先进立法,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 第四部分国外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立法概况和我国的立法建议。在介绍国外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立法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应采用单行立法的方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一个比较系统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