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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是从国外引进的,并非自下而上自发形成。此外,我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引进较晚,尚不完善。总之,诸多原因导致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在运行过程中出现很多矛盾和问题。2009年河南洛阳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费风波、从2006年延续至今的广东KTV收费问题、东方早报报道的拒绝转交著作权使用费风波等社会实例将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存在的诸多矛盾与问题暴露的淋漓尽致。但是,国外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相对来说比较完善。所以,本文的研究意义就在于采用国内外比较分析的方法探究完善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方法,更好的保护著作权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利。第一部分主要介绍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为下文的研究奠定基础。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著作权使用费标准的确定程序不合理,著作权使用者缺乏发言权;缺乏专门的争议解决部门及程序,著作权所有者、使用者的正当诉求得不到及时处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监督管理制度不完善,著作权所有者的使用费难以确保按时转交;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缺乏竞争,社会团体的属性、垄断性加上政府的干预使其容易借助强势地位中饱私囊。本部分的创新之处在于从近期实践出发发现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并能客观、准确的探究原因。第二部分采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寻找完善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对策。针对第一部分提出的收费标准、专门争议解决机构、监督管理机构及适度竞争型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四个问题,分别采用比较分析的方法,探究可供我国借鉴的先进经验,寻找完善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对策。本部分的创新之处在于能够针对各个问题,分别探究不同国家的先进经验,准确的找出各个国家可供我国借鉴的立法经验。第三部分针对以上四个方面提出立法建议。本部分的创新点在于能够多角度提出较详细的立法建议,具有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