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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多利亚时代自由主义思想百花齐放,这一时期自由思想家们开始将自由主义的关注点从个人与国家的关系扩展到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赫伯特·斯宾塞就是其中的重要代表人物,然而学界对斯宾塞自由思想的关注却很少。本文以《社会静力学》、《国家权力与个人自由》为解读文本,通过对斯宾塞自由思想进行研究,旨在把握斯宾塞自由思想的内涵,揭示其自由思想的特殊性,以期正视其自由思想的价值。本文除引言和结语以外,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对英国自由主义思想的发展脉络,特别是维多利亚时期的各种自由主义思想进行了介绍,在此基础上提出本文需要解决的问题,即斯宾塞自由思想的特殊性。19世纪及以前,英国自由主义经历了政治自由主义、经济自由主义以及社会自由主义阶段,斯宾塞的自由思想形成于社会自由主义阶段,这一时期的自由主义呈现出多样性,其中斯宾塞的自由思想展现出其独特性,即从弥补功利主义缺陷出发,以社会有机体论和社会进化论为基础,构建以同等自由原则为核心的自由思想。第二部分指出斯宾塞自由思想的形成基础。第一,斯宾塞通过对边沁最大幸福原理的批判及弥补提出自己的自由思想。第二,结合社会有机体论,斯宾塞认为社会中的个人基于独立意识保持着个人自由的同时又要基于相互依赖性的考虑恰当地控制自己的行为,不侵犯他人的同等自由。第三,根据社会进化论提出社会进化就是在尊重自由竞争、保障个体自由的基础上,使社会朝向更加自由美好的方向发展。第三部分分析斯宾塞自由思想的核心即同等自由原则,包括含义和由来两个方面,并将同等自由原则与密尔的伤害原则作对比。同等自由原则是斯宾塞自由思想的核心,其含义为“每个人都有做一切他愿意做的事的自由,只要他不侵犯任何他人的同等自由”。斯宾塞分别从功利主义和社会进化的视角来论证得出同等自由原则是正确的社会关系法则。与密尔的伤害原则相比,同等自由原则不仅建立在功利主义基础之上,还建立在社会进化论的基础之上,并且同等自由原则没有惩罚性。第四部分将分析斯宾塞的国家权力观。在个人自由与国家权力的关系上,斯宾塞坚持以同等自由原则为核心,主张国家不干涉主义,因为斯宾塞认为个人自由组建的代表机构并不一定值得信赖,以及通过契约建立的国家,其权力也是受限的。斯宾塞还对当时英国国家立法进行了批判,从而进一步证明国家不干预理论。第五部分阐述斯宾塞自由思想产生的影响。以霍布豪斯和严复为代表,斯宾塞的自由思想为霍布豪斯研究自由思想提供了新的研究路径,即运用社会有机体论、社会进化论来说明、论证观点,霍布豪斯按照斯宾塞研究自由思想的这种独特方法来说明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斯宾塞的自由思想为严复提供了思想来源,严复在斯宾塞以同等自由原则为核心的自由思想基础上提倡国民自由,以达到救亡图存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