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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探讨的是“我国动物保护立法研究”。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大背景下,社会公平问题、经济结构转型、政治体制改革等等,许多发展中产生的问题也相继凸现。具体到环境保护方面,诸如自然生态环境被破坏,各种污染,环境突然事件也屡见不鲜,无数个“紫金矿业”和“大连港口”事故一次又一次敲打着大众的神经。而动物保护的问题,正是这其中亟待我们解决的问题之一,一方面,我国虽已对野生动物保护立法,但现今形势仍不容乐观;另一方面,动物福利落后不但严重影响了国内的畜禽生产,还在某种程度上危害了社会的善良风俗。基于以上种种,笔者认为我国动物保护法的立法与完善是十分具有研究价值的问题。本文按如下思路对我国动物保护立法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建议:第一、动物保护法的理论基础。在处理人与动物的关系问题上,我们究竟应该遵循一种怎样的行为准则?人应该保护动物,这一命题作为口号似已无须争论,然而人为什么要保护动物?是因为载人类主宰的地球上动物处于绝对的弱势?还是因为它们具有某种美德抑或是具有某种审美上的价值?如果说人们将保护野生动物作为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手段,那么给予人工饲养动物以仁慈待遇的意义又是什么?又或者说这种待遇根本就是虚伪,为了贯彻平等与正义,肉食根本就应该被废止呢?为回答这些问题,笔者对古今中外若干有代表性的思想家有关人与动物乃至人与自然关系的论点进行了罗列与分析,并结合法学理论知识尝试分析了我国未来制定动物保护法的伦理学基础和法理学基础,第二、动物保护立法的必要性分析。此部分主要回答对于当代的中国,有什么问题是需要用动物保护法来解决的,或者说制定动物福利法究竟能给中国社会带来何种益处的问题。第三、对我国未来制定动物保护法的展望与设想。我国现在尚缺乏专门的动物保护法,除《野生动物保护法》外相关条文只零星出现在某些法律法规中。常纪文领衔的《动物保护法》起草活动声势浩大、然而终究折戟沉沙。那么究竟何时才是我国制定动物保护法的成熟时机,如果时机已经成熟,该法又应当包含哪几部分的内容等问题作了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