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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快递服务行业作为一种新兴产业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但在给人们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快递服务行业中也频繁发生快件丢失损害客户财产的案件。根据国家邮政局网站信息公开的统计数据显示,仅2018年12月份,国家邮政局和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通过电话和网站共收到消费者申诉22万件,而针对快件丢失短少问题就占到了22.7%的比例。我国每年因快件丢失造成的赔偿责任纠纷案件数量也一直处于上升趋势。快递行业发展时间短、业务量大,以及快递服务企业自身规章制度的不健全,导致了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丢失损害赔偿问题的纠纷涌现。而我国目前虽然已经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国务院《快递暂行条例》、交通运输部《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快递服务国家标准》等法律法规来规范快递市场的行为,但就涉及快件丢失短少赔偿责任的问题,上述法条的规定仍较为笼统,多只原则性的规定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在日常的社会生活中,面对快递企业这样一个缔约能力、地位较强的社会组织,当快件发生丢失的情况时,消费者索赔往往处于不利地位,维权较难。而在司法实践中,司法裁判又往往倾向于保护消费者,快递企业在某种程度上处于不利地位,类似于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案件中能多赔就绝不少赔的角色,甚至在案件整体上呈现出快件丢失时,未保价快件比保价快件赔偿比例更高的过分保护消费者的不合理现象。据此,本文基于司法实践中自2013年以来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到的全部235起快件丢失赔偿责任案件结案文书,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对案例进行统计分析,通过知网和法信,广泛搜集相关法条、论文、报道、观点,进行梳理总结和研究,对快件丢失赔偿责任进行深入的法理分析,最终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本文正文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绪论,介绍了选题背景以及本次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研究快件丢失赔偿责任的问题,对于完善快件丢失的赔偿范围和数额标准,统一快件丢失赔偿责任的裁判尺度,促进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第二部分为快件丢失相关民事赔偿案件的基本情况,分为相关案件整体情况和案件特点两节。通过对中国裁判文书网快件丢失赔偿责任案件结案文书分析发现,相关案件在赔偿范围方面呈现以下六个特点:1.未保价的案件数量较多;2.未保价案件多以实际价值判赔;3.保价案件近半数以实际价值判赔;4.部分案件综合考虑酌定判赔;5.是否尽到提示说明义务成主要考虑因素;6.限额赔偿条款的效力易被否定。本部分充分运用图表的方式呈现数据,直观展示出相关案件的各项特点。第三部分为相关案件反映出的问题及法理分析。快件丢失赔偿责任案件在赔偿范围方面存在下列问题:1.保价金额与实际损失之间的矛盾;2.法院判决依据的法条不尽相同;3.认定损失和赔偿范围的标准不一;4.限额赔偿条款的效力认定标准严苛。本部分通过结合具体案例深入剖析,在指出问题的同时,对问题背后的法理进行分析,为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做好铺垫。第四部分为对策与建议。在前述分析的基础上,从统一裁判尺度、提升裁判效果、完善制度建设等角度,对前文中相关案件所反映出的问题,提出三点符合现实需要的可操作性建议:1.明确快件丢失的损失认定标准;2.明确快件丢失的赔偿范围;3.明确格式合同限额赔偿条款的效力认定标准。第五部分为结语,在对全文进行概括性总结的基础上,阐述对快件丢失赔偿案件引申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