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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重要的语言现象,动结结构在句法和语义研究中占有独特的地位,并且成为近几十年英语中句法—语义界面研究的核心。以Chomsky,Simpson和Hoekstra为代表的语法学家认为英语动结结构纯粹是一种句法行为。Simpson(1983)认为结果短语只能由直接接在动词后的名词所决定:Hoekstra(1988)则运用了小句理论:Chomsky(1995)更是运用了更加抽象的vP壳理论分析动结结构。可是动结结构的特异性表明仅用句法理论不能对它进行充分的解释。而以Rappaport&Levin(1999)和Wechsler(2001)为代表的学者则认为对于动结构式形成的限制完全是语义性的,控制句法投射到语义的联接规则能够解释句法对于构式的限制。随着实证研究的进行,表明完全运用语义理论也缺乏合理的解释力。Boas(2000)认为为了描述动词的哪一层意义可以同具有特殊语义或句法类型的结果状语搭配,必须使用代表这些动词特殊意义的事件结构解码这类信息。显然Boas把动结结构的特异性看得过重了。构式语法的出现无疑提供了一种更好的识解英语动结构式的方法。根据Gotdberg(1995),构式是形式和意义的结合体,它不能由在语法中已存在的其它构式所预测。Goldberg认为结果状语仅适用于潜在地经历状态变化的论元,且该状态变化是动词表示的动作所造成的结果。为了进一步解释动结构式,Goldberg and Jackendoff(2004)认为动结构式具有一定的家族相似性,并且对英语动结构式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与划分,把英语动结构式分为四类:致使特征动结构式,非致使特征动结构式,致使路径动结构式和非致使路径动结构式。运用构式次事件的语义,动词次事件的语义和它们之间的关系,能够解释动结构式的很多分布特征。构式语法无疑是很好的理论,但是以上理论也不能解释更多的特例。为了巩固构式的方法,有必要把动结构式分为附加语动结构式和论元动结构式。运用这种方法可以识解以下特殊的动结构式:不能被恰当解释为X成为Y或X致使Y成为Z的动结结构;不能遵守单一路径限制的动结结构;结构状语不能由显见的论元所决定的动结结构。尽管文章对于附加语动结构式和论元动结构式做了比以往更多的解释,但仍然需要进一步的研究。作者建议今后的研究应区分这两种构式以致做出更完美的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