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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管理学研究中,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是乡村社会治理中的三重关系。其中,与政府、企业相比,社会组织发展尚不成熟,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发挥较薄弱。提高社会组织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目前已成为公共管理领域的重要研究课题和现实发展的需要。1979年以来,非公有制经济、民营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由大变强,商会组织由此产生并发展壮大。相较于其他社会组织而言,商会组织以民营企业为主体,虽然是一种新型社会组织,但其发展相对成熟,成为了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商会组织的规模逐步扩大、层次逐渐提高,广泛参与乡村社会治理有关事务,承担起了越来越多的乡村社会治理功能,其在社会治理与公共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日趋突出。本文以江西省新余市水北商会为案例,通过实地调研、座谈访谈等方式,利用文献研究法、案例研究法、调查研究法,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对水北商会成立的背景、运行、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启示建议等方面进行了整理、总结、提升。文章第一部分主要简述了基层商会组织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相关研究综述、研究方法和可能存在的创新和不足;第二部分主要分析了目前我国基层商会组织和乡村社会治理的现状,阐明了基层商会组织的概念、性质,提出了乡村社会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了基层商会组织对乡村社会治理的重要性;第三部分介绍了水北商会在参与经济建设、文化建设、民主政治建设、社会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及取得的成效;第四部分对水北商会目前存在的问题与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第五部分以水北商会为案例分析,提出了基层商会组织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启示及下一步意见建议,对改进和提升基层商会组织在公共社会治理的地位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水北商会是基层商会组织中的典型代表。通过商会组织的建立和成立商会党委,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家积极参与家乡建设、支持家乡社会事业,在推动家乡经济发展、文化发展、新农村建设、社会稳定等方面产生了重要影响,解决了政府纵向治理能力不足和社会横向治理能力缺失的问题。本文以水北商会为案例,从乡村社会治理的视角,探讨基层商会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地位与作用,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加强基层商会组织建设的有效做法和机制,对于破解当前乡村社会治理问题和探索中国特色的乡村社会治理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