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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责权利相对统一的项目法人制,推进我国公路建设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的进程,为我国公路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目标提供不竭动力。但是,在我国公路建设实践中,仍然存在着项目法人概念不清晰,认定程序不够规范,资格管理不够明确以及考核监督体系不健全等问题。本文以政府投资性公路建设项目法人组织机构为研究对象,进行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研究:(1)论述了项目法人组织机构研究的背景和意义,以系统论和执行控制理论为基础,结合项目法人制在我国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实践,从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和投融资等方面,分析了项目法人制的重要性和推广项目法人制的必要性。在交通运输部“《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规范》研究”项目的资助下,运用问卷调查法、座谈法、现场走访等方法对陕西、山西、河北、广东等省份项目法人制实施情况展开调查,在总结研究的基础上,论述了新时期项目法人制在实践中仍然存在的问题。(2)结合公路建设实践中项目法人制存在的问题,在调查、对比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分传统、自管、代建三种不同模式的公路建设项目类型,构建了以“法人形式”、“认定程序”、“资格管理”及“目标考核和监督”为主要内容的项目法人组织机构体系。(3)以公路建设项目执行控制理论为基础,以我国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制存在的问题为导向,提出了公路建设项目法人执行力的概念。在建立的组织机构体系的前提下,建立了基于执行控制理论的项目法人执行力评价模型,评价项目法人执行力,为缓解我国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制存在的问题,推进项目法人制提供参考。并结合公路建设项目实践,给出了公路建设项目法人执行力评价的方法和步骤。本文以系统论和执行控制理论为基础,结合政府投资型公路建设项目法人管理实践,在我国公路建设新时期、新任务的背景下,以问题为导向,进行项目法人组织机构研究,丰富和完善项目法人管理理论,推进项目法人制科学实施,促进公路建设项目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进程,为缓解目前公路建设时间中存在的问题及提高项目法人组织管理能力和执行力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