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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下半叶、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世界上掀起了促进政府运作透明化的浪潮,政府信息公开是其中的热点。政府信息公开是近代发展起来的制度形态,是政治民主和法治条件下的产物。在当今的信息社会,政府信息的开放程度,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民主政治和信息化程度的重要标志。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指出,要进一步加强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明确提出,要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随着我国民主法治的不断发展,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不仅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行政和廉洁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满足人民群众对信息资源的需求、加快国家信息化发展的必要途径,对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已经成为当前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近年来,河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深入推进,尤其是自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施行以来,各级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种种原因,当前河南省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过程中仍存在着一些实际困难,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已经制约了河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展。为此,笔者对近年来河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实践展开了调查研究,分析了当前工作中存在问题的症结所在,用辩证方法实事求是地进行论证,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合理化的对策建议,对于加强和改进河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