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六十年湘西苗寨森林利用变迁研究——以凤凰县吉信镇苗族村寨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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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生存与发展需要处理的重要关系之一。一个民族的生存与发展必须与之所处的生态环境相适应,违背规律的自身“发展”是很危险的。   民族学生态环境史研究是利用生态民族学“动态平衡”的系统观点,强调从较长历史时段观察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问题,从而揭示人类创造的各种文化形态是如何与生态环境相互作用、相互适应的。   本文以湘西苗族村寨为例,通过对苗寨森林资源利用变迁的历时性考察,总结出其森林资源利用大致经历了“物质和精神利用并重、生态利用隐性表现的多样化模式”、“物质效益优先模式”和“注重物质效益的同时、重点向生态利用递进模式”三个阶段,在此基础上分析认为森林利用主体的异变、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国家政策的诱因和生态环境现状的逼迫是造成这种阶段性资源利用方式变迁的主要原因,最后指出了苗寨森林利用变迁中值得借鉴的几条经验。   通过上述描述和论证,验证了民族学生态环境史研究的一种方法的可行性,即:以一种重要自然资源为对象,集中考察人类对该资源的利用管理模式及历史变迁的过程,并从中汲取一些有益的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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