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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对象就业问题一直是社会救助政策领域改革的重要议题。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以平衡救助与就业之间的关系,既防止福利依赖又防止社会排斥,促进有劳动能力的受助者积极求职是各国采用的主要应对措施。随着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逐渐成为我国低保群体的主体,低保对象的低就业率与低保等救助制度的可持续性形成了巨大反差。如何建立合理的制度安排,对低保群体实现从“授之以鱼”到“授之以渔”的转变,促进其积极就业,实现救助与就业之间的平衡关系,成为我国低保制度乃至民生改革的重要议题之一。本文以上海市为例,重点关注有劳动能力的失业低保对象,通过一手调研数据及个案访谈资料,在发展型社会救助理念、工作福利理念等理论基础之上,按照个体-家庭-制度这一分析框架,探究了低保对象求职行为及其影响因素。研究发现,低保家庭中具有正式工作的成员数量很少,失业期间寻找工作的低保对象占比较小。Logistics回归结果表明,个体因素中年龄、学历对求职行为有显著影响;家庭因素中,家庭照顾负担越重,就业可能性越小;生活满意度越高,就业可能性越大;制度因素中,“福利制度因素”并未对就业产生负激励,也即未能表明低保等救助制度导致了“福利依赖”现象;“就业促进因素”对求职行为具有正向激励作用。在上述理论与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促进上海市低保人员就业的三点政策建议:一是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输血”工作;二是完善就业援助政策,做好“造血”工作;三是关注低保家庭成员,提供家庭照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