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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称为“经济宪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于2008年8月1日正式实施,开始发挥其在市场经济中保护竞争、反对垄断的功能。同年年底的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案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争议,掀起了反垄断法律制度在中国的传播和完善的高潮。
本文以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案为视角,在一般企业并购的普遍性的基础上特别关注外资并购的特殊性,借鉴外国发达国家的先进的理论成果和实务经验,从实体法和程序法两个维度对我国外资并购的反垄断法律制度进行了比较性的研究和探讨,并由此归结了我国尚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完善我国外资并购反垄断法律制度的建议。
全文分为四个章节。第一章先从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案的案情和争议入手,归纳了我国目前外资并购反垄断法律制度的现状;第二章从实体法的维度比较分析了我国和国外在相关市场的界定和并购禁止例外的规定上的异同;第三章从机构设置和程序安排的维度比较分析了我国和几个典型国家在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审查的程序及救济措施的差异;第四章站在对前三章回顾总结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了我国在外资并购反垄断法律制度上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根据上文的比较、分析、借鉴,展望了我国完善外资并购反垄断法律制度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