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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古斯丁是基督教教父哲学的代表人物。作为集古典时期哲学与神学的主要流派汇合于一身的集大成者,他开创了奥古斯丁主义。其思想对中世纪其基督教哲学乃至整个基督教思想史与他之后的西方哲学史中都产生不可磨灭的重要影响。奥古斯丁的博爱思想有着深远传统,是对希腊罗马哲学家“爱”论的深化、拓展与综合。奥古斯丁《新约》圣经中耶稣与保罗的神爱(Agape)思想为基础,将其置入了以柏拉图为代表的希腊罗马哲学家的所谈的欲爱(Eros),并在秩序论、三一论、恩典论、双城论等理论中呈现出来,构建了一个比较完备的博爱(Caritas)体系。奥古斯丁受到柏拉图影响,将“爱”定义为追寻快乐、寻找善的渴望与动力。受到新柏拉图主义者普罗提诺的影响,奥古斯丁提出了“爱”的秩序。他的“爱的秩序”观认为,人只有遵循“爱的秩序”才能与宇宙和平保持一致。奥古斯丁重新阐释了保罗的恩典论,认为人因为自由意志犯了原罪导致堕落,上帝爱世人(Agape),用恩典接近人。将“爱”(Caritas)注入人心才使得人有能力重新向善。奥古斯丁还根据爱的目的物的不同,区分了“属天之爱”与“属地之爱”,它们分别属于“属天之城”与“属地之城”,人的爱既可以由于崇尚私善而导向“属地之爱”那种迷恋尘世而堕落的“欲爱”,也可以源于回应上帝的恩典而导向虔诚渴慕上帝、以上帝为目的的“属天之爱”。通过这两种不同的爱的生活方式的区分,奥古斯丁根据《圣经》建构了历史的进程,认为在末日审判来临之时,属地之城最终消亡,属天之城升入天国。天堂和地狱是人类最后的报应。这些理论都在基督教发展史上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奥古斯丁还认为,大公教会就是基督之爱(Caritas)的所在地,在领受上帝恩典时具备唯一有效性,这种观点直接导致基督教史上教会权力凸显。奥古斯丁的博爱思想是其神学体系中的精华部分。它致力于精神的净化,与全球伦理的构建在精神导向上是一致的。在我国的当前的道德建设中,也可以批判地借鉴和吸收其合理内容,以促进人们精神境界的提升。